历史上的吐蕃国是现在的哪里?
吐蕃,既是藏族古名,又是藏族所建的古国名,现代的藏族即渊源于吐蕃。吐蕃原居西羌之地(青藏高原),从事农业和牧业,初无文字,靠结绳记事。
战国时期,西北地区的部分羌人,如发羌、唐羌、迷唐等都陆续南迁,与生活在青藏高原的土著居民孟族相融合,繁衍发展,形成了吐蕃族。
5世纪以前,吐蕃还处于原始氏族公社阶段。6世纪时,青藏高原上出现了众多的部落,后来,活动于雅鲁藏布江中游的悉勃野部先后兼并毗邻诸部,逐渐将势力扩展到拉萨河流域,为吐蕃的统一奠定了基础。
公元7世纪初叶,藏族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、军事家尺松赞即赞普(王)位,以武力征服了强大的苏毗、羊同、香雄等部,统一了西藏地区,将统治中心从山南迁到逻些(今拉萨),大约在唐太宗贞观七年(633年)建立起吐蕃王朝。
由于尺松赞对藏族历史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,在他死后,藏族人民追思他的功绩,尊崇其品德,追谥他为“干布”,意为大德,所以藏族文史典籍都称他为“松赞干布”,即“庄严大德王”。
松赞干布统一西藏地区后,为适应经济和政治的需要,积极发展生产,创立文字、藏历,制定官制、军制及有关土地、牧畜、计量等制度,缔造了强盛的吐蕃王朝。
松赞干布即位初期,就开始与唐朝建立亲密的关系。唐贞观十五年(641年),松赞干布遣使唐朝通好求婚,唐太宗以宗室女文成公主嫁松赞干布。
唐高宗李治即位后,册封松赞干布为“驸马都尉”、“西海郡王”、“宝王”,松赞干布则称唐高宗为“天子”,确立了唐蕃之间的舅甥亲谊关系。
公元710年,吐蕃赞普弃隶蹜赞又迎娶唐金城公主。公元822年,唐、蕃在拉萨会盟,双方约定“患难相恤、暴掠不作”,永远和好相处。盟文于次年刻于石碑,历1000多年,迄今仍屹立于拉萨大昭寺前。
唐蕃关系的密切,经济和文化交流的频繁,为藏族人民与内地各民族人民的联合、共同缔造中华民族大家庭奠定了基础。唐、蕃统治阶级之间也曾进行过战争。唐龙朔三年(663年),吐蕃灭唐朝的属国吐谷浑,占有今青海地区。
唐天宝十年(751年)又控制了云南的南诏等政权,先后兼并了西北诸羌和西南诸蛮部。安史之乱后,唐朝国力衰弱,吐蕃乘机一度攻入唐朝的京都长安。至8世纪下半叶,吐蕃的国力达到了鼎盛阶段。
频繁的战争也使吐蕃人力物力大量损耗,进入9世纪以后,吐蕃王室分裂内讧,国力开始由盛转衰,加上各地人民起义,终于导致吐蕃王朝在9世纪中叶彻底瓦解。从公元10世纪到12世纪期间,整个藏族地区彼此不相统属,形成许多分散的各自为政的地方实力集团。
吐蕃原来信奉本教(又译为钵教,俗称黑教)。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后,佛教开始传入吐蕃,经过与原有的本教长期相互影响和融合,至10世纪左右,形成了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的藏传佛教——俗称“喇嘛教”。
由于吐蕃王朝瓦解后西藏地区互不统属,加上从内地和印度进入西藏的僧侣也流派不一,使得喇嘛教有许多教派和教派支系。先后出现的主要教派有噶当派、萨迦派、噶举派、复鲁派、宁玛派、格鲁派等。
各教派又与当地割据势力紧密结合,形成政教合一、互为表里的统治核心。13世纪中叶,元朝把分裂的藏族地区统一在中央王朝统治之下,中央设置宣政院,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及藏族地区军政事宜。
元世祖几次召见西藏喇嘛教的萨迦派首领八思巴,让他管理西藏地方的政教事务,该派由此显赫一时。14世纪末15世纪初,格鲁派兴起。由于格鲁派规定僧侣戴黄帽,故俗称黄教。黄教在16世纪中叶以后,开始形成一个具有全藏性的政治经济实力雄厚的黄教寺庙集团。
黄教禁止喇嘛娶妻,宗教首领实行活佛转世制度,达赖和班禅就是这一教派的两大活佛转世系统。清朝初年先后册封了达赖和班禅,规定达赖、班禅的转世与坐床,均须经金瓶掣签确定并经朝廷认可。
从此以后,这一制度成为定制,一直沿用至今。西藏和平解放以前的数百年里,达赖、班禅无论在宗教上还是政治上都是西藏最高领袖,西藏地方政治的任何决议,没有寺庙代表的同意,很难生效。人们的衣、食、住、行、婚姻嫁娶、生老病死也无一不受到宗教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