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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蕴古因一傻子被李世民误杀,却给唐朝留下一条造福百姓的法律

2020-05-29 李世民 唐朝 法律

唐太宗李世民是中国历史上一位雄才大略的帝王,他平定四方,威加四海,被尊称为“天可汗”,之后他又开创“贞观之治”,让唐朝繁荣昌盛,让百姓安居乐业。

贞观年间,国富民强,海清河晏,路不拾遗,夜不闭户,那是一个真正的盛世。长安街上车水马龙,乡村阡陌笑语盈盈,国泰民安,一片繁华祥和,这些都是唐太宗的功劳。

可是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,唐太宗毕竟是一个人,是人都会有犯错的时候。

据《贞观政要》记载,唐贞观五年(公元631年),相州人李好德犯了法,唐太宗决定惩罚他。这时候张蕴古站出来为李好德求情,他说李好德是个傻子,按照法律来说傻子不用受到惩罚。

唐朝法律是比较人性化的,对精神不正常的人是比较宽松的,不会因为犯了法,就治他们的罪,因为傻子没有意识,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犯罪。

唐太宗也是一位宽容大度的皇帝,不会跟一个傻子斤斤计较,于是就赦免了李好德的罪。张蕴古就唐太宗赦免这件事情给李好德说了,并且他还陪李好德下棋。

可是人一旦倒霉,喝个凉水都会塞牙。谏臣权万纪看到张蕴古和李好德在一起,并且还向李好德泄密,于是他就上书唐太宗,弹劾张蕴古徇私舞弊,纵容包庇李好德的过错。

唐太宗听完之后气的火冒三丈,怒火掩盖了理性,他也没有调查事情的真伪,直接就把张蕴古杀了。

没过几天,李世民就为自己冲动的行为感到后悔,并且他调查了事情的经过,发现自己是误杀的张蕴古。

李世民痛定思痛,深刻反省了自己,他随后制定了一条法律说:“凡有死刑,虽令即决,皆须五覆奏。”

这条法律的意思是以后凡是有死刑,虽然要杀死,但是还要五次复奏,减少被误杀的可能性。

唐太宗的这项死刑复核制度造福百姓数千年,大大减少了冤案的发生,对后世法律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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